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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备融资租赁行业有什么研究方向呢?

所属分类:公司头条    发布时间: 2020-10-1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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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凭借着相对来说较高的公信力,稳定的回款能力及地方隐性背书,俨然成为了众多融资租赁项目中坏账率较低的一块“黄金”业务。这也使得融资租赁公司深挖创新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模式。

传统的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一般会通过以城投公司作为承租人或者PPP模式来开展。随着这块业务的迅速发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将一些融资项目包装成基础设施融资租赁业务。但大规模的融资铺开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债务负担。从43号文开始,国家就开始致力于遏制地方债务扩张,防范地方融资系统性风险的发生。50号文和87号文的相继出台,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对违规担保进行整改清理,同时也封堵了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漏洞进行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操作。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有哪些模式?项目如何开展?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1、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

2、基础设施融资租赁案例(以招银金融租赁为例)


3、基础设施融资租赁的特征

(1)投资额度大。地铁、通讯、电信、环保等都是目前融资租赁行业较为活跃的领域,大部分项目的承租人都是城投公司或一些信誉较好的大型企业,很多都是地方政府鼎力支持的项目服务。项目金额都较大。

(2)回款期限长。基础设施具有使用期限长、回收周期慢的特点。融资租赁可以为债务人提供中长期融资,因而只要租赁的风险可控、利益合适,租期一般可以占到设备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3)现金流稳定。基础设施一旦投入运行,无论是消费者买单,还是政府扶持,或者二者结合,收入来源都比较平稳。融资租赁业务以基础设施项目本身的营业收入,或获取计划拨款即可实现租金的按期稳定偿付。

4、基础设施项目的模式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租赁与其他融资租赁就模式而言没有较大差别,常见的还是传统的直租与售后回租模式。售后回租模式中会根据租赁物的不同,分为自有租赁物的售后回租模式和国有资产划转的售后回租模式。

传统的售后回租的模式中,法律关系中始终只涉及承租人、出租人两方主体,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租赁物的权属较为清晰,从租赁物的出售、使用、管理到租金的支付主体往往都较为单一。这种模式下,一旦发生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况,融资租赁公司的追索途径较为明确。

国有资产划转的售后回租模式,因具有政府公信力保障,发生逾期支付租金的风险较低。但因涉及到相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划转、租赁物的权属判断较为复杂,对出租人的审慎义务要求较高。另外,租赁物的出售主体和租赁物实际使用、管理、租金的支付主体可能存在不一致,一旦发生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在追索途径的选择上会存在困惑。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深化,基础设施的融资仍有较大需求。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的融资方式,以其兼具融资和融物的独特功能,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基础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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